案件结果
案情简介
高瞻建工律师是怎么帮企业把钱要回来的?
做工程的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。
对方也不说不给钱,而是一直跟你说:“这两天安排。”“月底一定付。”“等甲方回款。”“下个月一起结。”
刚开始,大家都觉得合作过很多次,不好直接撕破脸,既然没说不给钱,那就再等等吧。
可是一个月过去了、两个月过去了、甚至一年过去了,工程都结束了,货也交付了,项目也验收了,钱还是没有到账。
很多老板这个时候才开始着急了,但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催收时机。
作为长期办理买卖合同纠纷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企业应收账款案件的律师团队,我们发现,大部分涉及到欠款的案件,最终要通过打官司来拿钱,主要还是因为前期有所顾虑,没有重视这方面的风险。
有的老板觉得:
"合作这么多年,不好意思催。"
"对方公司这么大,不至于赖账。"
"要不再等等,说不定明天对方就付了。"
但现实往往是,拖得越久,回款难度就会越大。
今天分享一个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办理的真实案件。
本案最终没有进入到审判阶段,而是提前达成了调解,我们觉得很值得企业老板参考。
因为对于企业来说,真正重要的,从来不是赢一份判决书,而是尽快把钱拿回来。
(本文涉及当事人姓名、企业名称等信息均已脱敏处理。)
一、案件经过:工程已经全部做完了,但84万多工程款却一直没有到账
2025年,高瞻律师接到一家建筑企业负责人的咨询。
见面的时候,他带着厚厚一摞材料。
合同有。
结算资料有。
工程也已经结束。
双方之间的合作一直都很正常,关系也并没有闹得特别僵。
唯一的问题就是:
对方迟迟不付款。
律师梳理材料后发现,委托人承接了对方的一个项目进行工程施工,对方现在还欠委托人84万余元的工程款一直没有支付。
很多人看到这里,第一反应可能是:"那就起诉啊。"
实际上,我们接手案件以后,并没有马上讨论诉状怎么写,什么时候去立案,而是先做了另外一件事情。
二、高瞻律师接手后的第一件事:先把"账"重新算一遍
很多老板会觉得:
"欠多少钱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?"
其实并没有。
这些年我们办理买卖合同、工程款案件,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感受。
真正进入法院以后,双方争议最大的是:
到底欠多少钱。
庭审时最常出现的情况是,对方当庭会说:
"我之前付过。"
"还有质量问题。"
"还有维修费、返工费等等费用没有扣除。"
如果在起诉之前,律师自己都没有把账算明白,后面的谈判、调解、诉讼都会非常被动。
所以接手这个案件以后,我们没有急着写起诉状,而是把所有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,仔细跟委托人核实每一项细节。
包括:
· 每一份涉及工程项目的合同;
· 每一次的结算记录;
· 之前付款的流水;
· 剩余欠款是怎么构成的;
· 双方对于这个款项的沟通记录。
这一遍工作,看起来很基础,却是整个案件最重要的一步。
因为只有律师自己先把这些都全部梳理清楚,后面才知道哪些地方可以谈,哪些地方不能退。
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律师就是上法庭开个庭,证据都是现成的。
其实真正花时间的,往往都是开庭之前。
三、第二步,没有急着谈调解,而是先把主动权拿回来
很多欠款案件,一开始企业都会说:
"律师,我们能不能先跟对方谈谈?"
当然可以。
但是,什么时候谈,很重要。
如果什么准备都没有,就去谈。
对方一般还是会开一些空头支票:
"再等等。"
"再宽限一点时间。"
"下个月一定付。"
最后,车轱辘话倒来倒去,除了浪费时间,依然没有结果。
所以,高瞻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时候,更倾向于先把证据固定下来、完成立案,让对方真正意识到:
这跟之前的普通催款不一样,已经进入到司法程序了。
很多时候,真正推动谈判发生变化的,并不是一封律师函。
而是企业已经做好了靠法律来维权的准备。
本案进入法院审理后,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开始围绕付款方案进行协商。
从律师角度来说,这个时候,案件才真正进入了关键阶段。
四、真正难的不是起诉,而是把调解谈成"能拿到钱"的方案
很多人觉得:
调解,就是双方都各让一步呗。
其实不尽然。
如果律师只是简单让双方签一个:
"以后付款。"
这样的调解,对企业意义并不大。
因为后面对方仍然可能继续拖。
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况就是:
今天答应付款;
到了付款时间,又说资金紧张;
再过一个月,又说甲方没回款;
最后又回到了案件刚开始的状态。
所以,我们针对企业欠款案件,在跟对方谈判交涉时,更强调以下这几点:
第一,付款时间能不能写死?
第二,如果继续拖欠,能不能把违约条款增加进去?
第三,如果将来不付款,能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?
结合本案的代理情况,我们来细看一下高瞻律师是怎么操作的:
第一,把付款时间固定下来,而不是"尽快支付"
很多合同里面都喜欢写一句话:
双方协商后尽快付款。
说实话,这句话就是句“正确的废话”,没有实际意义。
因为什么叫"尽快"?
三天是尽快。
三个月也是尽快。
半年以后,对方一样可以说自己一直在积极协调。
所以,我们会坚持要求把付款日期写得非常明确。
最终,双方约定:
工程款844575.2元、律师费12000元、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1183元,均于2026年2月15日前支付。
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:
"不就是写了一个日期吗?"
实际上,在律师眼里,这个日期意味着后续执行有了明确依据。
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仍未付款,后面的法律程序就可以直接启动,而不会再因为付款期限产生新的争议。最后我们也顺利的协助到我们的客户拿回款项。
第二,把律师费一起谈进去
很多企业老板觉得:
请律师的钱只能自己承担。
其实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这样。
如果案件处理得当,在调解过程中,律师完全可以围绕律师费承担问题与对方进行协商。
本案中,高瞻律师在制定整体调解方案时,并没有只围绕工程款金额谈判,而是同步将律师费纳入解决方案。
最终,对方同意支付律师费12000元。
很多客户后来都会说一句话:
"原来律师费也可以谈。"
其实,这就是律师提前设计整体解决方案的重要价值。
第三,把已经支出的诉讼成本一起追回来
企业打官司,并不仅仅支付律师费。
还有:
保全费;
案件受理费;
有的案件还有公告费、鉴定费等。
如果这些费用完全由企业承担,即使工程款收回来了,企业依然有不少额外损失。
因此,本案调解过程中,高瞻律师坚持把已经发生的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一并写入调解协议。
最终,双方确认上述费用由对方承担,并约定一并支付。
对于企业来说,这不仅仅是追回了一笔费用,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整个维权成本。
第四,加上一条很多企业容易忽略的约定——违约责任
这是我认为本案最值得老板们学习的一点。
很多调解协议只有一句:
"什么时候付款。"
但是,如果对方还是不付款怎么办?
很多协议没有继续往下写。
结果又要重新打官司。
又要重新执行。
时间又被拖了一轮。
所以,本案调解方案里增加了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:
如果未按期足额付款,对方需按未支付工程款部分的10%承担违约金,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。
这一条,看似只有几十个字。
但在律师看来,它真正起到的是督促履约的作用。
很多时候,对方之所以一直拖,就是因为“拖”是没有任何成本的。
但如果“拖”需要承担新的违约责任时,往往会明显提高对方的履约积极性。
这几点,比单纯把金额写进去更重要。
企业最怕的是这种持久的“拖延战”:
每次催款,对方都答应。
每次答应,又都不兑现。
所以,高瞻专业的律师在与对方沟通付款方案时,一直坚持一个原则:
如果调解,不仅要保护委托人当下的利益,还要把以后可能发生的问题都提前考虑进去。
只有这样,调解协议才真正有价值,对委托人才真正有用。
五、高瞻律师复盘:为什么很多企业的账越来越难收?
这些年办理众多此类案件,我们发现了一个共同的规律。
很多应收账款,并不是突然变成坏账的。
它通常都会经历几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
对方说:"过几天付。"
你信了。
第二阶段:
对方说:"这个月资金有点紧,下个月肯定付。"
你还是信了。
第三阶段:
开始联系不上负责人了。
第四阶段:
对方公司经营异常了。
第五阶段:
你想到要找律师了。
很多案件如果到了第五步,已经错过了最佳处理时机。
所以,我们经常和企业老板说:
如果有应收账款,不是等发生纠纷以后再处理,而是从第一天合作就开始管理。
六、高瞻律师建议:建立企业应收账款三色预警机制
结合大量办案经验,我们建议企立刻业建立一套自己的应收账款预警制度。
�� 黄色预警(逾期7天)
此时不要觉得对方只是忘了付款。
销售人员应立即电话确认未付款原因,并通过微信、邮件等方式留下书面记录。
很多案件后面能不能证明催款事实,就从这里开始。
�� 橙色预警(逾期30天)
这个阶段,建议不要再继续无限期等待。
可以让律师提前介入了。
重点做四件事:
· 梳理合同和付款记录;
· 固定欠款金额;
· 评估对方履约能力;
· 制定催收方案。
律师越早介入,可选择的方案就越多,越能掌握主动权。
🔴 红色预警(逾期180天以上)
如果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回款,也没有明确付款计划,就要考虑采取法律措施了。
包括:
· 是否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;
· 是否要立即提起诉讼;
· 是否同步调查对方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很多企业老板担心起诉会不会影响双方以后的合作。
但实际上,亲兄弟还要明算账,如果一直拖着不去处理,往往影响的是企业自己的现金流。
七、企业常见问题
问:客户一直承认欠款,就是不付款,还需要起诉吗?
如果一直没有明确付款时间,也没有有效履约措施,仅靠口头承诺,很难真正解决问题。律师通常会结合证据情况,评估是否通过律师函、调解、诉讼等方式推进对方的还款进度。
问:工程款、买卖合同欠款,一定要等全部结束才能处理吗?
不一定。很多案件在发现明显拖欠迹象时,就可以提前介入处理,往往比最后集中维权效果更好。
八、高瞻律师提醒
企业最应该担心的,不是发生一笔欠款。
真正危险的是,把每一笔欠款都当成"再等等"。
从我们办理大量的买卖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经验来看,很多款项本来是可以收回来的,只是因为企业一直希望通过关系解决、沟通解决,错过了最佳维权时间。
对于南京及周边企业来说,如果遇到买卖合同欠款、工程款拖欠、长期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等问题,建议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,提前设计催收和维权方案。
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在买卖合同纠纷、建设工程纠纷、货款纠纷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等领域,持续为企业提供从风险预防、催收到诉讼执行的一体化法律服务。
(本文案例来源于真实裁判文书,文中当事人姓名、企业名称等信息均已脱敏处理,仅作法律知识分享,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结果作出承诺。)
免责声明
个案结果因具体情况而异,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。
